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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护照遗失补发旅行证
2013-10-01 00:00

一、因公护照指外交、公务及公务普通护照。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护照遗失,本人应亲自到中国大使馆申请补发旅行证回国.

二、请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一份;

2.小2寸(48mm X 33mm)彩色相片3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3.由巴警察局/CID开具的护照遗失、被盗挂失单;

4.护照遗失报告,内容包括:遗失护照的号码、种类、发照时间、发照机关、工作单位、派遣部门,出国目的,护照遗失情况;

5.遗失或被盗护照复印件(如果有);

6.能证明中国国籍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等(如有).

三、办证时间

需时一周。

如情况紧急,可自行与国内派遣部门联系。大使馆将根据当事人国内派遣部门或原护照发照机关的通知颁发旅行证。

四、费用

1.旅行证:7第纳尔。

2.一律刷卡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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